鬧離婚 狠夫抓狂勒斃妻 25 Jul 07:00 AM 蔡男失手勒死妻子後十分懊悔,向姊姊表示懺悔。劉榮輝攝 【劉榮輝、王志弘╱台南報導】台南蔡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,加上小孩管教與經濟問題,近來頻頻爭吵,昨下午蔡男帶著切結書找他疑心是妻子外遇的對象攤牌,但對方極力否認,氣得返家與妻子理論,雙方爆發
【劉榮輝、王志弘╱台南報導】台南蔡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,加上小孩管教與經濟問題,近來頻頻爭吵,昨下午蔡男帶著切結書找他疑心是妻子外遇的對象攤牌,但對方極力否認,氣得返家與妻子理論,雙方爆發爭吵扭打,蔡男竟失手勒死妻子,事後報警自首,警方到場呼叫救護車將蔡妻送醫,仍回天乏術,全案警方報請檢察官與法醫相驗,查明死因後,再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台南市一一○勤指中心昨下午四時許,接獲男子蔡秉勳(四十二歲)報案稱,他失手勒死妻子,警網隨即趕抵安南區府安路蔡宅前,見鐵門深鎖,警員敲門後,蔡男拉開鐵捲門,讓警方進入屋內察看。
警方進客廳後,看到蔡妻(四十四歲)仰躺客廳地上,上前檢視發現沒有心跳呼吸,趕緊呼叫救護車將蔡妻送醫急救,仍宣告不治。警方立即將蔡男押回警局調查。蔡男供稱,與妻子結婚以來常為了兩個孩子教養、經濟問題爭吵,最近他發現妻子跟一名男性友人頻繁聯絡,他曾告誡過該男子不要再介入夫妻感情,不過妻子與該男子仍密切往來。昨下午他發現妻子又與該男子聯絡,再也無法忍受,於是獨自前往找該男子談判,並寫下一張切結書攤在男子眼前,跟男子說若與他妻子有外遇,他立切結書絕不會追究,但是要坦誠回答是否有外遇,他會離婚。不過該男子否認,他最後憤而離開。
蔡男離開不久,接到母親電話質問為何要與妻子離婚,蔡男不知如何解釋,返家後就質問妻子為何離婚一事母親會知道?這時妻子坦言說,蔡男下午去找她男性友人一舉一動她都知道,不滿離婚所以才會打電話向蔡母哭訴。蔡男供稱,他聽完妻子敘述後,一時失去理智與妻子口角、扭打,最後失手勒死妻子,對自己鑄下大錯,十分懊悔,亦對不起家人。他在警所時,向趕來關心的三名姊姊懺悔。
●勿言語嘲諷、羞辱,以免激怒對方●透過雙方信任的友人、長輩或親戚表達離婚想法●理性表達雙方已經不和、不相配●考慮對方感受,委婉表達想法,不口出惡言●為對方留退路,不要把人逼到牆角,以免引起反彈●勿讓對方感覺自己被拋棄、被背叛資料來源:國立嘉義大學 輔導系教授王以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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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劉人瑋╱台東報導】男子林國正因涉嫌妨害自由及強盜等罪遭通緝,為躲避警方拘提,去年私闖民宅持槍挾持三名台東大學學生,與警對峙近二十一小時,才棄械投降。台東地院昨審結,法官認為林男持槍挾持人質,嚴重影響社會治安、惡性尤其重大,昨合併判處林男十一年徒刑。
法院判決指出,林國正(三十六歲)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投宿在台東市區一家民宿,得知警方來抓他,逕逃到隔壁私人住宅,還持搶挾持三名在屋內的台東大學男大生,並以手機打電話給《蘋果》抱怨自己遭冤枉,與警方展開長達二十一小時的談判,期間先釋放兩名人質,經台東市長張國洲等人協助斡旋安撫,檢方也親自到場聽取林男訴求,林男才在隔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棄械投降,整起事件平安落幕。法院審理表示,林男為追討債務,夥同兩名共犯持槍強押林姓債務人,脅迫被害人家屬借款還債,已涉嫌妨害自由;另林男還多次以槍柄敲打周姓被害人,強取現款一千兩百元和手機、平板電腦等物,該部分則涉強盜等罪嫌。
全案昨審結,林男所涉兩起強盜罪和一起妨害自由罪部份,被判處九年徒刑,至於持槍挾持學生部分,則判刑兩年六個月,合併應執行十一年徒刑。台東縣刑警大隊長鄢志豪表示,林嫌當初一時衝動拒捕,延伸出影響社會重大的挾持案,結果多判了兩年徒刑,實在「不值得」。
【林靜盛╱雲林報導】雲林一處廟會活動昨傳出有未成年少女穿薄紗跳脫衣舞,警方循線到場逮人,竟是一名阿嬤帶著年僅十五歲的孫女和孫女的網友清涼上陣,與台下男顧客貼身磨蹭,賺取五至六百元零用錢,警方痛斥:「阿嬤太荒謬!」依妨害風化、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、人口販運罪送辦,兩少女由社工安置。警方調查,兩名均十五歲少女(分別就讀高一、國三)在元長鄉廟會活動跳舞,未穿內衣褲,僅套薄紗擺動身軀,不時貼近圍觀的男性身軀磨蹭,警同時逮捕帶少女跳舞的鄭姓婦人(五十七歲,台中人),她是就讀高一少女的祖母。
鄭婦供稱,過去曾靠跑場唱歌賺錢,因人老發福不受歡迎,目前靠開廣告車為生,本身要撫養多名孫子,家境困苦,才帶孫女與她的網友到雲林賺錢,每人每場唱歌可拿九百元,她抽兩百元,她沒逼孫女跳脫衣舞。鄭婦的孫女告訴警方,不覺得「跳舞」會怎樣,近半年來,周六、日瞞著爸媽出門賺點零用錢,每次祖母給五至六百元,曾在高雄、雲林與台中表演。社工已將兩名少女緊急安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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