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門不給停 屋主刮砸20車 31 Jul 07:00 AM 黃男拿水泥塊(箭頭處)砸車被監視器錄下,水泥塊(小圖)仍在車內。翻攝畫面 【詹智淵╱彰化報導】車停民宅前20分鐘,代價5萬元!彰化一名陳姓女子日前將休旅車臨停一棟透天厝前,不料回來開車時,竟發現後擋風玻璃被人用水泥塊砸破,損失約5萬元;
【詹智淵╱彰化報導】車停民宅前20分鐘,代價5萬元!彰化一名陳姓女子日前將休旅車臨停一棟透天厝前,不料回來開車時,竟發現後擋風玻璃被人用水泥塊砸破,損失約5萬元;警獲報查出陳女不是第1個被砸車的受害者,黃姓屋主只要看到家門口被人停車,就動手破壞車子,有時拿石塊、有時將車刮花,10多年來約20名車主受害。陳女直呼「非常無辜!」將保留毀損告訴權。
警方調查,本月7日晚上,陳姓女子將休旅車停在彰化延平路一棟透天厝門口,到附近賣場購物,約20分鐘後返回,發現後擋風玻璃被人砸破,玻璃全都碎裂,車內還留有一個長寬各30、20公分的水泥塊,陳女嚇得馬上報警。
民族路派出所長謝文昇說,當晚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,一名男子持水泥塊砸向停透天厝前的陳女車子,共砸車2次,第一次沒破,再撿起水泥塊丟第2次,不但造成擋風玻璃碎裂,連水泥塊也斷成兩塊,砸車者經查是該透天厝屋主黃鎮銘(57歲)。黃男向警方坦承,不滿門口被停車阻礙出入,才出手砸車,自認沒錯,不願對被害車主致歉。車子遭砸毀損的陳女說:「車子好好的卻被砸,非常無辜,約需5萬元修理費。」黃男鄰居表示,撿資源回收為生的黃男,獨居透天厝,個性孤僻、少與人打交道,近10年來只要有人將車停在黃家門口,黃男就會動手砸車,前後約20輛受害,但多數人自認倒楣不願提告,如看到不知情的人將車停在該處,都會提醒。《蘋果》昨走訪黃家,大門深鎖,無法得知黃男回應。
警方表示,已派員約制黃男,告誡該路段未劃設紅線與黃線,一般民眾可合法停車,若被擋住去路可報警,不可隨意動手砸車;律師梁堯清說,砸車涉及毀損罪,可處2年以下徒刑,屬告訴乃論,被害車主也可依《民法》提出損害賠償。
★在他人家門或店門停車,告知要停多久★擋風玻璃留電話供聯絡移車★必要時請警方通知車主移車或拖吊,避免與車主爭吵★遇商店或住家以路霸佔據道路或公共停車位,可報警檢舉★勿任意移置對方車輛或破壞,以免觸法資料來源: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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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李宗祐、王智勇╱嘉義報導】國道1號南下大林路段昨天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轎車,疑因天雨路滑失控、先擦撞護欄後,又被後方砂石車追撞,造成林男當場慘死,同車林妻被拋出車外,壓在轎車底盤下,送醫腦出血傷重命危,在加護病房搶救,車禍原因由警方調查。
警方調查,昨下午4時50分,男子林光復(71歲)駕駛紅色轎車,經國道1號南下大林路段時,疑失控先擦撞外側護欄,隨後又彈回車道遭後方砂石車撞上,車子彈開後又撞上另輛白色轎車,最後紅色轎車卡在南下車道內側護欄旁,車體嚴重變形。消防人員獲報到場時,發現同車的林妻(67歲)被甩出車外,壓在轎車底盤下方,而轎車駕駛側完全變形,林男受困駕駛座,經破壞器材剪開車頂才將林男拉出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。院方表示,林男受猛烈撞擊,胸部多處肋骨斷裂,且出現氣胸現象,到院前已明顯死亡。林妻被送到大林慈濟醫院急救,慈濟醫院指出,林妻因腦部出血,左側髖關節、膝蓋骨折,尚未脫離險境。
【李陳信得、陳世河、曾雪蒨╱台中報導】梨山兩名少女,昨共乘一輛沙灘車外出,坐後座的黃姓少女不慎摔落地面,疑有顱內出血,消防局隨即申請空勤直升機將她送醫急救。少女目前意識清楚,但仍留院觀察。警方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對騎車少女父親開罰,最高可罰3600元。
警方調查,騎乘的兩名13歲黃姓少女,都住梨山賓館附近,家中都種水蜜桃,都有沙灘車加裝塑膠籃子載運水果,昨正午時分,黃姓少女開沙灘車戴另名黃姓少女要到街上買東西,坐後座的黃姓少女側坐置物的後車架上,騎出門500公尺,少女因車子晃動,抓後車架的右手鬆動,從離地一公尺高的車架摔落地面。當時車速50公里,少女滾好幾圈倒路旁,警消獲報到場,駕車黃姓少女嚇得說不出話來,救護車將受傷少女載到梨山衛生所治療,少女頭部後側血腫、意識清楚,衛生所研判少女恐顱內出血,消防局緊急申請直升機後送。
空勤隊直升機先將少女載至清泉崗機場,再轉送沙鹿光田醫院。院方說少女輕微蜘蛛網膜下出血合併腦震盪,出血量不大暫不須開腦取血塊,留院觀察中。警方說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沙灘車不得駕駛上路,違反可罰款1200元到3600元,因少女未滿14歲,處罰其監護人。律師陳惠伶說,如沙灘車由家長提供女兒騎導致後座女童受傷,家長有過失傷害刑責,也要為女兒民事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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