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想不開 17歲男跳軌慘死 (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61101/37435655// )01 Nov 07:00 AM ( http://twimg.edgesuite.net//images
【突發中心╱新竹報導】新竹縣一名十七歲高中生,三周前與女友分手後極力挽回,前晚到女友家門口跪哭一小時,昨又約女友到香山火車站談判仍是徒勞無功,各自買票搭火車返家時,高中生見列車進站竟突然跳下月台,當場被撞擊輾過慘死,女友在天橋上目擊過程崩潰痛哭,泣說:「我真的不知道他為何要跳下去!」
警方調查,死者蔡姓少年(十七歲)與念專科的女友(十七歲)交往兩年多,蔡少個性倔強,三周前兩人因個性不合分手,蔡少就曾吞藥自殺未遂。
前晚十一時蔡少突然跑到女友家門口跪地痛哭求復合,女友家人擔心吵到鄰居,報警勸導蔡少仍不願回家,後通知蔡父到場才將他帶回,返家後一度持刀割腕被制止。台鐵站務人員表示,昨午三時許蔡少與女友約在香山火車站見面,蔡少想挽回感情未果,對女友說「想自己一個人」,兩人遂先後買票進站,沒想到站在北上月台的蔡少,竟算準時間,待不停靠的莒光號列車高速進站時縱身跳下,當場被列車撞擊輾過,身軀斷成幾段、變形慘死。約三十名旅客目睹過程,現場尖叫、驚呼聲不斷,而剛好走在天橋上的女友也目擊全程,情緒崩潰激動痛哭,警方獲報到場時,發現蔡少身上沒有證件,查問女友才得知其身分,女友身體發抖淚流滿面的說:「我真的不知道他為何要跳下去!」
事發後,蔡少雙親接獲噩耗趕到,見兒慘死不斷痛哭拭淚,蔡父悲慟的向警表示,兒子與女友分手後一直想挽回感情,兩天前他把自己所有證件丟光,前晚還跑到女友家下跪,已經勸過他好幾次,「他個性倔強講不聽,實在無能為力。」對此個案,成功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趙梅如指出,現在的孩子挫折忍受力低,常因他人拒絕感情,就認為自已不好而灰心喪志,甚至做出傷害自已、讓他人痛苦的事,青少年應多了解自己,學習尊重生命,遇感情挫折時向好友、家人訴苦紓壓或是尋求協助,千萬別鑽牛角尖。
●可視狀況漸進式分手,先減少見面次數,以免對方受不了打擊●若發現對方有自殺傾向應先安撫,並向親友或生命線等單位求助●心平氣和溝通,勿以簡訊、電話或託人轉話,避免誤會●不要傷害對方的自尊心,避免刺激對方●減少情緒化言語或行為,委婉回應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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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黃哲民╱台北報導】花蓮男子古宥威六年前開車,在蘇花公路被一塊落石擊穿車頂砸傷頭部,造成左半身癱瘓,古母曾為子攔路向總統求助但被拖走,憤而代子提告請求國賠。最高法院指管理該路段的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,疏於預作防範措施,昨判應賠古男一千兩百多萬元定讞。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一日下午,古男(三十四歲)開小貨車在蘇花公路南下接近和清隧道口北端,遭重逾七公斤、如籃球大的落石砸頭,一度命危,復健至今仍無法工作與自理生活,且有智能減退現象。
古母心痛兒子此生已無機會和夢想,不滿第四區養工處疏於修補岩壁防落石護網,管理該路段高處林地的林務局花蓮林管處也沒加強巡檢,但兩機關都拒賠。古母五年前趁時任總統馬英九巡視當地,攔路陳情被維安人員拖走。古母代兒子提告國賠後,一、二審均判古男敗訴,經最高院發回,更一審查明事故正確地點旁,是一大片自然裸露岩壁,第四區養工處明知落石頻繁,當時已規劃興建明隧道抵擋頻繁落石,卻沒有預做防護措施,要為落石意外負責,因此改判第四區養工處應國賠股男一千兩百多萬餘元,最高法院昨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。事故地點已蓋好明隧道通車。
【吳傑沐╱苗栗報導】苗栗市一名余姓男子,因不滿遭酒友鍾姓男子誣指偷走友人收藏的一顆雅石,昨天獲悉鍾男訪友行蹤後,持兩把長武士刀在半路埋伏,見鍾男開車出現,隨即持刀朝車玻璃一陣猛砍,幸因兇刀並未開鋒,並未濺血。目擊民眾看見鍾男持長棍下車,還發狂亂砍,直呼「嚇死人了!」
警方獲報逮捕余文武(三十五歲,毒品前科),鍾男(六十歲)因兇刀未開鋒,僅在身上留下數道紅腫傷痕,並未濺血。鍾男雖疼痛難當,但對傷勢及車損均不提告。警訊後,余男僅被依違反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移送。警方調查,昨上午十一時許,余嫌持兩把長武士刀在苗栗市玉維路等候,見鍾男駕駛吉普車行經時,持刀上前攔路,見吉普車緊急剎車後,余嫌持刀朝汽車駕駛座及前擋風玻璃砍九刀,鍾姓男子也持棍下車應戰,但鍾男不敵被砍得逃離現場,警方獲報到場。余男供稱,日前向鍾男借吉普車開時,曾將羅姓友人借放的一顆有紅色紋路的雅石放置車內,他將車還給鍾男時石頭還在,但事後回去找,石頭就不見了,鍾男卻不認帳,「氣不過才找他輸贏!」鍾男則稱,他車上根本沒見過有啥石頭,因余男多次找他要,兩人才為此翻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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