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17日 星期日

社會

奪2命 古厝屠夫道歉逃死 18 Jul 07:00 AM 桃園植槐堂是知名百年古厝,去年卻發生2死兇殺命案。資料照片 【黃哲民╱台北報導】桃園男子曾義城欠王男近兩百萬元賭債,曾男懷疑遭詐賭,去年到平鎮區知名百年古厝「植槐堂」找王男談判持番刀刺死王男,又劈死出面斥責他的郭男,曾男自首後數度向死者家

奪2命 古厝屠夫道歉逃死
18 Jul 07:00 AM

桃園植槐堂是知名百年古厝,去年卻發生2死兇殺命案。資料照片

【黃哲民╱台北報導】桃園男子曾義城欠王男近兩百萬元賭債,曾男懷疑遭詐賭,去年到平鎮區知名百年古厝「植槐堂」找王男談判持番刀刺死王男,又劈死出面斥責他的郭男,曾男自首後數度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,高院審理期間,他又賠償死者家屬共八百二十五萬元,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,日前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,讓他逃過一死。


判決指出,曾男(五十一歲,在押)去年五月二十三日晚間,雨夜騎機車帶著一把番刀到百年古厝「植槐堂」,找住在四合院內的王男(五十五歲)談判賭債,雙方發生爭吵,王男企圖奪刀,反遭曾男猛刺左胸兩刀,心臟破裂出血合併氣血胸,躺在客廳奄奄一息。
因躲債投靠王男借住古厝的郭男(五十二歲)聽見打鬥聲,走出屋外目睹命案,用台語大罵曾男:「哩低勒衝三小!」(意指:你在幹什麼),殺紅眼的曾男竟再揮刀上前追砍,郭男走避不及,隨手拿起金屬晾衣桿奮力抵抗,仍遭曾男持刀砍劈頭臉並刺穿胸腹滅口,兩人被發現時均已斷氣。


曾義城因賭債殺2人,但因道歉賠錢獲免死。資料照片

辯遭詐賭怒行兇

當過里長的曾男行兇後雖逃離現場,但卻主動向警方自首,辯稱懷疑遭王男詐賭輸掉一百九十二萬元,因而繳不出幼女的學費,心情不佳,當時他去找王男談判,想討回一些先前償還的賭債但被拒,盛怒之下才揮刀殺人,又覺得郭男的斥責是在挑釁,因而殺人滅口,曾男並於出庭時屢次深表自責,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。


無從減刑判無期

法官認為,曾男無前科又熱心公益,因受賭債刺激才行兇,犯行未達須判死刑程度,但他允諾賠償卻沒付,一審依兩個殺人罪合併判他無期徒刑。曾男上訴表示判太重,檢方也上訴要求改判死刑。
高院指曾男屬自首,且上訴期間已賠償郭家五百五十萬元、賠償王家兩百七十五萬元,確有悔意,兩家人也同意原諒曾男,但考量曾男狠殺無辜的郭男,手段激烈殘暴,令人髮指,無從再減刑,日前仍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,可上訴。

殺2命判免死理由摘要

●被告曾義城犯後主動自首,且到案後始終坦承犯罪
●曾男犯案動機是因懷疑遭死者王男詐賭,談判時才會情緒失控殺人
●曾男認為是郭男嗆聲挑釁他,才會臨時起意殺人滅口
●一審開庭時,數度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,顯已有悔意
●二審審理期間,曾男又賠償2名死者的家屬共825萬元,獲得家屬諒解
●曾男無前科,犯案前曾任里長與志工,素行良好
資料來源:判決書



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民宅火警救3人 屋內驚見陌生焦屍
18 Jul 07:00 AM

高雄一處民宅傳出火警,消防雲梯車從頂樓救出受困民眾。吳柏源攝

【吳柏源、石秀華╱高雄報導】高雄市三民區一棟一樓為神壇的透天厝,昨午傳出火警,消防局救出逃至頂樓待救的祖孫三代,其中母子受到驚嚇,原以為無人受困,但消防員清理火場時卻驚見一具男焦屍,詭異的是,女屋主不認識死者,懷疑是附近遊民,警方正追查死者身分。


屋主不識死者

高市消防局指出,熱河街一棟三樓半的透天厝,昨午三時三十八分傳出火警,消防局獲報趕抵,發現是民宅一樓「山聖宮」神壇起火,火煙從一樓竄出,屋主施姓婦人(五十八歲)和薛姓女兒(三十六歲)、十五歲孫子受困頂樓。
消防隊員升雲梯車救援,將施婦祖孫三人救下,送醫觀察皆無大礙。消防員問施婦:「屋內還有沒有人?」施婦稱,當時屋內只有她和女兒及孫子,並無其他人,但消防員卻在一、二樓夾層儲藏室內,發現一名趴地全身燒焦的男性。
施婦向警方表示,不認識被燒焦的男子,起火當下她在二樓看電視,突然聞到濃煙味,打開門看才知發生火災,嚇得呼叫女兒和孫子往頂樓跑。


倒臥在樓梯夾層儲藏室的男子,被發現時已全身焦黑死亡。吳柏源攝

疑為附近遊民

由於該透天厝一樓為神壇,平常大門敞開,信徒可自由進出,懷疑是附近遊民跑進來。初步調查起火點在一樓,不排除是人為縱火。




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女友拒復合 男狠刺5刀害斷腸
18 Jul 07:00 AM

陳男要求前女友復合不成,持刀狠刺林女胸腹部害她差點喪命。資料照片

【黃哲民╱台北報導】新北市男子陳躍文前年找林姓前女友談復合被拒,持水果刀連刺林女胸腹共五刀,林女送醫切除結腸才保命,一審原認定陳男沒刻意攻擊林女要害,僅依傷害等罪輕判他兩年四月,但最高日前維持二審見解,認定陳男犯行已屬殺人未遂,改判他六年定讞。


有殺人犯意囚6年

判決指出,陳男(四十歲)前年八月和茶藝館同事林女交往同居,後因陳男懷疑林女跟客人曖昧,酒後砸毀住處桌椅、玻璃,兩人因而分手,陳男多次道歉,林女都拒復合。前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凌晨,陳男在林女住處外徘徊,見林女下樓移車,上前央求復合再遭回絕。
陳男拿出預藏的水果刀,連刺林女胸腹及左大腿共五刀,嗆聲:「我不會放過妳!」林女家人與鄰居聽見呼救聲趕來察看,陳男逃離現場跑去自首,林女送醫切除結腸才保命。
陳男辯稱,原想補送一枚分手時來不及送的戒指,但林女瞧不起他,才氣憤拿刀刺對方,沒有要殺人。二審指,林女被刺中第一刀後哭求:「你不是說你很愛我,怎麼可以這樣傷害我!」陳男仍持刀繼續刺,因此認定陳男已有殺人犯意,改判他六年徒刑。



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1px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